根据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将一部分招生类别、性质、专业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学校和国家教委批准提前录取的一些学校集中起来,在大规模招生之前进行提前录取,这部分院校即提前录取院校。
对提前录取的院校,按照不同层次和特点,分别确定每个学校的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按有关规定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数,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提前录取的学校一般包括解放军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部所属院校,少数国家教委批准的地方院校。每年大约有30所院校参加提前录取。其方法是:
1.实行体检面试的院校将从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进行录取。
2.不实行体检和面试的院校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利排列进行录取。
3.各录取院校根据计算机提供的名单到档案室提取考生档案。
4.经学校审查不予录取的考生,填写未录取考生登记表,由阅档人在考生档案封面签字,经录检组检查认为退档合理并在《未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之后,学校到档案室办理退档手续。《未录考生登记表》由录取院校和档案室各保存一份。
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大致可以分为七类:
第一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计划(本科);
第二类:公安、司法院校或专业(本、专科);
第三类:航海院校或专业(本、专科);
第四类:师范院校或专业(本科);
第五类:其他院校(本、专科),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上海海关学院等;
第六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第七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考生填写了"提前批次"的院校,如果没被录取,不影响考生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但是,如果考生已被"提前批次"的院校录取,就不能参加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
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学校与专业,不能跨类混报。填报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志愿栏内只能填报同一类专业(音乐、美术或体育)的学校与专业,不得混报。填报院校分专业划线的文艺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志愿栏内只能填报同一所,不得混报 。